41、第四十一章(2/2)
我就出去转两圈儿41、第四十一章:准备有声小说在线收听
最不敢的就是怕留给她最后的印象是厌烦,毕竟在一起的时候,真的很开心。
他怕自己的死缠烂打,最终只能让她记得自己的不好。
他受不了,怎么能他一颗心只挂在她身上,而她却……
年少的时候天不怕地不怕。
他是学校里有名的小混混,打架,上课睡觉,可能也是因为自己知道自己老爸对自己的容忍程度很高,偏偏老爸还有一点能力,足够年少的他无法无天,养成了对什么都不在乎的性子。
曾经他身后站着一群二世祖,看到的人,没有一个不服气。
后来,他不知怎么的就厌烦了,原因是他有了一个胆子特别特别小的同桌。
好看是好看,可是好像一大点声说话,那双大眼睛就能掉出眼泪来似的。
从那个时候开始,他有了让自己害怕的人,说害怕也不太对,总归就是怕她哭。
那个时候她是转学生,长得好看又漂亮,招男生喜欢。
可那个时候男生对待喜欢女生的做法就是欺负她,比如拽她的头发,把她惹哭。
司慕看见之后,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脾气,莫名就非常不开心。
后来,那个日天日地的小魔王就变了,虽然对外,他还是喜欢打架,喜欢耍帅的人。
可另一面,他又是一个会低三下四,低眉顺眼,耐着性子哄小同桌的小魔王了。
初中,他以为她真的讨厌不学无术的自己,她喜欢和品学兼优的阳光男孩一起玩,他嫉妒的发疯。
仍然不知道为什么,迷茫了三年,气急了就揍陆星沉。容不得别人说她一点不好。
到了高中他真真切切的感受到自己在沈佳佳身上栽了。
他知道她的志向,也知道自己以前是什么德行,所能做到的只是默默努力,努力与她比肩。
大学的时候是司慕最幸福的时刻,他恨不得就死在那时候,因为后来,她一脚把他踹了。
记得沈佳佳甩了他一耳光之后,走了,他当时还深刻反省,究竟自己哪里还做的不好呢?哪里不够?
就差把一颗心掏出来,给她看看了。
心上伤痕累累,一道伤痕是沈佳佳对着别的男生笑,一道伤痕是沈佳佳和别的男生在一起,一道伤痕是沈佳佳说不喜欢他……
所有的都由沈佳佳刻上去,可她刻上去的那把刀也是他亲手给她的。
你看啊,沈佳佳,哪怕你突然离开我,我也会为你找理由的,是我的不好,都是我的错,是我自作自受。
佳佳,你回来好不好?
最后,幸好。
沈佳佳浪迹天涯够了,终于知道回来。
回来就好,司慕就是贱、活该,他还愿意把她当成宝贝哄。
哪怕是沈佳佳下的□□,他宁愿当做不知,去享受甜蜜。
不管是在A市宁城,在草原,在B市,在苏州……
分开或者在一起,最后的最后,你能在我身边,能在我怀里,这就够了。
司慕无比深情地望着沈佳佳,大手有一下每一下拍在她的后背,听她呼吸放缓,无奈笑笑。
他不惧一切,只怕沈佳佳喜欢上别人,因为他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为了一个她。
此刻,她就像一只睡着的小狗,安安分分的趴在自己怀里。
让他想起自己养的那条白尾巴尖的小黑狗,忘记了是谁送的,只记得,他第一次见到小黑的时候,它团成小小的一只,缩在父亲手里。
他好奇戳了戳它软绵绵的身子,它睁开湿漉漉的圆圆的眼睛,有点迷茫的看他。
他一下就喜欢上了,因为它让他想到了沈佳佳第一次见到他的眼神,迷茫中带着好奇,眼圈泛着水光,让他心软的一塌糊涂。
其实小黑是在沈佳佳的白尾巴尖死了之后才不见的。
这话他没告诉沈佳佳,他自己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理,不想让她伤心?
或是不想让她知道小黑喜欢白尾巴尖。
因为在B大开学前期,他曾经了又看见小黑,应该是小黑,全身黑色,只有尾巴尖是白色这个标志太明显。
它好像在找什么,找什么呢?
司慕当时喊了它一声,它回头了,带着百般眷恋看了他一眼,往山的更深处跑去。
司慕想,它大概是去找那只曾经经常在自己门前溜达的那只白尾巴尖吧。
你看啊,白尾巴尖不见了,小黑都会去找,沈佳佳不见了,司慕怎么可能不想方设法找她呢?
所以不管沈佳佳回不回B市回不回A市,哪怕千山万水,司慕都一定会在茫茫人海中,寻找带着她独特标志的沈佳佳。
而他,也一定不会认错。
*
忘不掉你,因为每一天我都在回忆过去的你。
把一个人记在心上,可能只要一秒钟,可是忘记一个人却需要很长很长很长的时间。
忘与记本身就不公平了。
而忘不掉彼此,是时间不够。
你永远都存在于昨天,我在今天,今天的我注定忘不掉昨天的你。
昨天的你在睡前,在梦里,在回忆里,脑海里……总之就是在昨天。
其实归根到底,还是舍不得,还是放不下,所以忘不掉。
又因为忘不掉,所以每天都要想起你,你就更加鲜活在我的心里。
等太阳升起来,你还活在昨天,昨天的事情,今天忘不掉,可是千千万万次太阳的升起后,你依旧还是生活在昨天,今天的我要如何忘记昨天的你呢?
你永远都在昨天,正如我每天都活在今天,不敢奢望和你能够拥有的明天。
所以沈佳佳,司慕忘不掉你。
所以司慕,沈佳佳忘不掉你。
*
2017年8月15日,晴。
司慕顶着A市理科状元的称号进入B大光华管理学院。
他们之间就像王朔说过的那句话——
知道光和光怎么打招呼吗?
他们约好,在最亮的地方相见。
作者有话要说:终于完结了,也是服了我自己,这么一篇文写了五个多月。
emmmm怎么说呢,就下一本继续努力吧。